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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会专门委员会
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、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、风险管理委员会、提名委员会、薪酬委员会、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。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:
战略委员会
战略委员会由八名董事组成,包括陈四清先生、谷澍先生、梁定邦先生、努特•韦林克先生、胡祖六先生、郑福清先生、梅迎春女士和卢永真先生。
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
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,包括谷澍先生、努特·韦林克先生、梅迎春女士和曹利群女士。
审计委员会
审计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,包括沈思先生、梁定邦先生、杨绍信先生、努特·韦林克先生、胡祖六先生、冯卫东先生和曹利群女士。
风险管理委员会
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,包括梁定邦先生、杨绍信先生、沈思先生、郑福清先生、卢永真先生、冯卫东先生和曹利群女士。
提名委员会
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,包括谷澍先生、胡祖六先生、梁定邦先生、杨绍信先生和冯卫东先生。
薪酬委员会
薪酬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,包括谷澍先生、努特•韦林克先生、梁定邦先生、沈思先生、梅迎春女士和卢永真先生。
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
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,包括杨绍信先生、沈思先生和努特·韦林克先生。
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
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,包括梁定邦先生、杨绍信先生、沈思先生、郑福清先生、卢永真先生、冯卫东先生和曹利群女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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